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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主任行为规范承诺书
发布时间:2017-08-03 16:27发布人:潍坊老年大学

我承诺:在市老年大学担任系主任期间,坚决遵守以下行为规范。

1、服从学校管理,尊重老师学员,同事间谦和礼让。任何情况下,不与老师、学员发生争吵。

2、工作认真负责,大胆管理,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,不做“老好人”。

3、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。

4、不接受班级或学员组织的宴请,不接受老师学员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。

5、不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,不拉帮结派,不背后道人长短,不传播谣言和“小道”消息。

6、按时上下班,不无故迟到、早退。有事需提前向教务科请假。

7、坚持听课制度,发现问题,不遮掩、不隐瞒、不回避,及时解决。重大问题向教务科汇报。

如违反上述规范,或管理出现较大失误、存在突出问题,被教师学员投诉举报,我自愿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,并接受学校的批评警告或解聘。

承诺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