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影专业教学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7-08-02 17:20发布人:潍坊老年大学
一、摄影专业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,实践教学为辅,根据教学需要每学期安排一至两次实践课。
二、实践课由学校统一组织,统一配备指导教师,并安排医务人员。
三、除学校统一安排外,摄影教师不准组织学员外出采风,也不准参加学员自发组织的采风活动。
四、从学员人身健康安全考虑,实践教学不安排远途外出,仅选取奎文、潍城、坊子、寒亭四区内知名景点。
五、学员如有需要到外地采风,请自行联系出行,系主任和任课教师一律不陪同指导。
六、建议摄影班学员多拍摄反映、展示美丽潍坊的作品。